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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是否包括加班费?_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来源:广东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03-01 01:30:20

这段内容讨论了加班费是否算作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工资福利支出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安排加班时应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且不得将加班费视为工资福利。同时,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费、伙食费、企业福利等,其中奖金和津贴属于工资范畴,不属于福利待遇。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是否包括加班费?_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法律分析

一、加班费是否算作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加班费不计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因为加班费与工资福利有所区别,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时应得。将加班费视为工资福利是不合法的。然而,用人单位在安排加班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与基本工资不能混为一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工资福利支出包括什么

1、基本工资-工资

2、津贴补贴-工资

3、离休费-管理费用

4、伙食费-福利费

5、企业福利:根据享受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以下两种:

(1)全员性福利:全体员工可以享受的福利,如工作餐、节日礼物、健康体检、带薪年假等。

(2)特殊群体福利:指能供特殊群体享用,这些特殊群体往往是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企业核心人员。特殊群体的福利包括住房、汽车等项目。

综上,奖金和津贴属于工资范畴,不属于福利待遇。

结语

加班费不计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应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费、伙食费、企业福利等。其中,奖金和津贴属于工资范畴,不属于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五条【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工资包括加班费的情况取决于公司的政策和劳动法规定。

有些公司会将加班费计算在工资中,这意味着员工的工资会根据加班时数进行相应的增加。

然而,也有一些公司不会将加班费计算在工资中,而是提供额外的加班津贴或者将加班费以其他形式进行发放。

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费是指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应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薪。但是具体的比例和计算方式也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如果你想了解自己的工资是否包括加班费,最好咨询你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查阅劳动法规定。

加班费算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吗

法律分析:加班费一般不属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因为加班费是加班后额外获得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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