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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民法典房屋继承没有遗嘱长子可以继承吗_立遗嘱后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来源:湖南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03-06 23:00:17

民法典房屋继承:没有遗嘱时,长子可以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财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可均等继承,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继承人可能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篡改或销毁遗嘱、欺诈或胁迫被继承人设立遗嘱等。悔改或被宽恕的情况下,继承人可能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违规行为的,会丧失受遗赠权。

民法典房屋继承没有遗嘱长子可以继承吗_立遗嘱后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房屋继承没有遗嘱长子可以继承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依然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而且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均等继承遗产,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也就是说,长子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是可以继承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哪些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6、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7、受遗赠人有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均等继承遗产,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因此,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长子是可以继承财产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篡改或销毁遗嘱等。受遗赠人若有上述行为,也会丧失受遗赠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立遗嘱后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立遗嘱后,子女仍然有继承权。遗嘱是遗产分配的指示,但并不是完全排除了子女的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在法定继承顺序中享有优先继承的权利。即使父母在遗嘱中将一部分财产分配给其他人,子女仍然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然而,遗嘱可以对继承权进行限制或削弱。例如,父母可以在遗嘱中规定子女只能继承一部分财产,或者指定特定条件才能继承遗产。这些限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不能违反子女的合法继承权。

总结来说,立遗嘱后子女仍然有继承权,但遗嘱可以对继承权进行一定的限制。如果子女认为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了不公正的限制,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没有遗嘱的房产子女怎样继承

对于父母没立遗嘱的房产,可以由子女共同继承。该房产可以归子女共同所有,将子女的名字共同写在房产证上面。该房屋的买卖需要经过子女的共同同意,卖房所得财产可以由所有子女平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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