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来源:小虎律师网 时间:2024-03-03 19:12:05
2024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规定》,我们制定以下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障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层工会经费属于工会组织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各项开支,包括工会活动、会员福利、工会工作等。
第三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工会组织领导和管理,经费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会员公示,接受会员监督。
第四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预算制度、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虚报、冒领、骗取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和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二章 经费支出
第五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职工福利;
(二)反映会员需求,符合工会组织的宗旨和原则;
(三)经过民主协商和审批,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开支。
第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
(一)工会活动;
(二)会员福利;
(三)工会工作;
(四)其他与工会活动有关的费用。
第七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工会活动应当符合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预算和开支范围;
(二)会员福利应当符合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
(三)工会工作应当符合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
第八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经过工会组织领导和管理,经费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会员公示,接受会员监督。
第九条 基层工会应当制定详细的经费支出计划,并与会员协商,保证经费的使用符合工会组织的宗旨和原则。
第十条 基层工会应当建立经费预算制度,定期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和结算,保证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应当建立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会员报告经费支出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二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支出中的使用情况问题。
第三章 经费审批
第十三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应当经过工会组织领导和管理,由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定期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和结算,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会员公示,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五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制定详细的经费支出计划,并与会员协商,保证经费的使用符合工会组织的宗旨和原则。
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建立经费预算制度,定期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和结算,保证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
第十七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建立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会员报告经费支出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支出中的使用情况问题。
第四章 经费监督
第十四条 会员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行监督,可以向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反映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定期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和结算,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会员公示,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六条 会员对经费支出中的使用情况问题提出异议,应当经过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审核,并提交会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七条 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支出中的使用情况问题。
第三章 经费审批
第十三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应当经过工会组织领导和管理,由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定期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和结算,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会员公示,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五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制定详细的经费支出计划,并与会员协商,保证经费的使用符合工会组织的宗旨和原则。
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建立经费预算制度,定期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和结算,保证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
第十七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建立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会员报告经费支出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支出中的使用情况问题。
第四章 经费监督
第十四条 会员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行监督,可以向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反映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定期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和结算,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会员公示,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六条 会员对经费支出中的使用情况问题提出异议,应当经过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审核,并提交会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七条 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支出中的使用情况问题。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骗取经费,或者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经费的,由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进行追查,并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经费支出的,由工会经费收支委员会进行追查,并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经费使用中的使用情况问题不进行监督和纠正的,由会员代表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