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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如果我被冒名顶替上班,该如何维权?劳动仲裁会受理吗_冒名顶替上班劳动仲裁会受理吗?

来源:山东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03-01 13:30:14

冒名顶替上班劳动仲裁会受理,冒名顶替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起诉冒名顶替的员工。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参考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等证据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冒名顶替行为一旦被发现,后果严重。

如果我被冒名顶替上班,该如何维权?劳动仲裁会受理吗_冒名顶替上班劳动仲裁会受理吗?

法律分析

一、冒名顶替上班劳动仲裁会受理吗

冒名顶替上班劳动仲裁会受理。冒名顶替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效的,劳动仲裁会受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这种表面上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从一开始就因为劳动者的欺诈行为就注定是无效的,用人单位甚至可以以对方存在欺诈行为起诉冒名顶替的员工都是有可能的。就算当初可能通过冒名顶替和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这整个过程只要不被发现当事人还能够得过且过,一旦发现的话后果非常严重。

结语

冒名顶替上班劳动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会受理这类案件。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用人单位可以以对方存在欺诈行为起诉冒名顶替的员工。冒名顶替的员工如果被发现,后果将非常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二条【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三条【仲裁案件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冒名顶替上班劳动仲裁会受理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冒名顶替上班是一种严重的劳动违法行为。如果您发现自己遭遇了冒名顶替上班的情况,您可以向劳动仲裁会提出申请,寻求解决劳动纠纷的帮助。

劳动仲裁会是一个独立的机构,负责处理劳动纠纷。他们会受理冒名顶替上班的案件,并进行调查和仲裁。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例如工作合同、工资单、劳动关系证明等,以支持您的申诉。

在劳动仲裁会受理您的申请后,他们会安排仲裁员进行调解或者仲裁。调解是指仲裁员协助双方就争议内容进行协商,寻求达成和解。如果调解不成功,仲裁员会进行仲裁,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劳动仲裁会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需要遵守。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重新审理该案,并作出最终的判决。

总之,如果您遭遇了冒名顶替上班的情况,劳动仲裁会是一个可以寻求帮助的机构。他们会受理您的申请,并进行调解或者仲裁,以解决劳动纠纷。希望您能尽快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冒名顶替劳动仲裁会受理吗

冒名顶替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效的,劳动仲裁会受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一、哪些情形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这种表面上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从一开始就因为劳动者的欺诈行为就注定是无效的,用人单位甚至可以以对方存在欺诈行为起诉冒名顶替的员工都是有可能的。就算当初可能通过冒名顶替和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这整个过程只要不被发现当事人还能够得过且过,一旦发现的话后果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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